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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王芯誼 - 教務處 | 2024-05-10 | 點閱數: 273

送件日期: 113/5/24(五)前將此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,逾期將不受理申請。

實施要點如附件,請參閱。

  • 臺南市立學甲國中112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 (1).pdf
    1) 臺南市立學甲國中112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 (1).pdf
  • 學甲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畢業市長獎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 (1).pdf
    2) 學甲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畢業市長獎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 (1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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