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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王芯誼 - 教務處 | 2023-05-21 | 點閱數: 303

送件日期: 112/5/26(五)前將此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,逾期將不受理申請。

實施要點如附件,請參閱。

  • 臺南市立學甲國中111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.docx
    1) 臺南市立學甲國中111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.docx
  • 學甲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畢業市長獎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.xlsx
    2) 學甲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畢業市長獎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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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說人是非,傷人傷己,好話要多說,是非不要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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