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公告 198599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 111 年 6 月 10 日第 198546 號公告諒達。
二、 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之參加對象為各校之教師(包含全校正式老師、代理老師)。
三、 教師需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- A1 及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- A2 各一場課程。
四、 曾經參加過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- A1 及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- A2 之教師不需再次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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